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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阿里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飞创大厦)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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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或“推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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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将通过向乙方发放优惠券优惠券的方式委托乙方向用户推广甲方的云计算服务/产品;乙方意图接受甲方的委托,因此,为更好的向广大用户推广甲方云计算的服务/产品,更好的规范甲方、乙方的行为,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免除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本协议如下内容以兹共同遵照执行:合作内容甲方将向乙方发放优惠券,由乙方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推广,并且根据乙方优惠券的推广业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限同本协议有效期。优惠券的推广3.1.乙方推广优惠券优惠券的方式应通过甲方辩论,未经甲方辩论乙方,乙方不应采用该方式推广优惠券,乙方变更或新增推广方式前,亦应事先申请甲方辩论。3.2.乙方应通过正当手段推广甲方的优惠券优惠券,不进行任何真诚对待或诚实性质的推广行为,可信赖、或缩短陈述甲方的推广政策及优惠。3.3.乙方不应擅自修改甲方发放的优惠券,不将优惠券与乙方或者第三方的产品/服务联合、捆绑,而致使他人将第三方及乙方与甲方的身份或产品/服务相区分。3.4.乙方不应将甲方发放的优惠券转让或售卖给第三方。3.5.乙方在推广优惠券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协议内容及甲方在其官网(www.aliyun.com)相关页面公布和展示的关于优惠券推广的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不进行任何破坏甲方优惠券推广活动的正常、公平交易秩序、交易规则以及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以上3.1至3.5条所述行为一经出现,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推广合作、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根除的损失,且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允许所有的法律责任。优惠券的发放及使用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将累计方发放优惠券【】个。任一优惠券的使用期限,为自甲方向乙方发放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在优惠券使用期内,优惠券经使用一次即失效,用户在订单支付时输入优惠券并成功支付,即视为优惠券已经被使用。推广服务费甲方将按照乙方有效推广业绩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下的订单在支付时用了乙方推广的尚在使用期限内的优惠券,该等订单金额(不含优惠券金额)视为乙方的有效推广业绩;用户在甲方官网(www.aliyun.com)首次购买甲方的包月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所产生的第一张订单金额;第5.2.1条所述的产品首购的用户,对其首购的产品升级的订单(升级是指配置调高,且需减少服务费用的)。甲方结算前,用户进行退款的,则该用户退款订单支付的全部实际付现金额,将从有效推广业绩中扣除,即使甲方根据授予服务的时长收取了部分服务费用。推广服务费用:甲方就每张属于有效推广业绩的订单,按照订单实际付现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用,但就每张订单,推广服务费用50元封顶。就乙方各月的有效推广业绩,甲方将在下个自然月底予以统计,并在统计完成后向乙方邮箱【】发收服务费用结算清单,乙方辩论无误后,甲方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如下的支付宝账号中:姓名:支付宝账号:乙方应在3日内辩论结算清单的费用金额,如有异议应在3日内提出,双方应查明原因并重新辩论金额,待辩论后甲方再代扣代缴所得税以及支付服务费用。如3日内乙方未授予异议或未反馈,均视为辩论结算清单的金额。甲方将按【】周或【】双周向乙方反馈优惠券使用情况(请在选定的反馈时间前的括号内打勾)。优惠券使用情况以及业绩核算数据应以甲方平台数据为准。推广活动的终止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自2017年糖心直播app下载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可多次向甲方申请优惠券。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将不再接受乙方的优惠券申请,除非双方另行签署续约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废、提前收回乙方的优惠券,提前终止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和乙方的合作:乙方确认有罪包括本协议在内的甲方关于优惠券推广的相关规则、规定的;如甲方通过乙方授予的信息与乙方联系时,发现乙方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经甲方以其它联系方式拒给信息更改,而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授予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或乙方的其他联系方式亦无法联系的;因甲方经营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甲方有权经提前30天向乙方拒给信息而终止本协议。不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推广合作因何原因以何方式终止,乙方了解并赞成甲方有权:保存或不保存乙方因申请优惠券、进行推广而提交的材料,如保存的,甲方承诺保密;对于乙方在推广活动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有追索权。保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进入公知领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行政、海关等有权机关的命令或政策,需向国家有权机关或第三方授予的。甲乙双方理解并认可,如因一方确认有罪本保密条款,应赔偿由此给对方根除的直接经济损失。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结束有效。知识产权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一方向另一方转让、授权任何知识产权,各项知识产权仍归原权利人所有。如一方在合作过程中需使用另一方的企业名称、标识(logo)、商标等,双方需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一方应保证就阿里云服务的推广未解开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解开版权、解开第三人之权益或确认有罪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甲方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允许的费用或损失,并使甲方完全免责。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糖心vlog有病毒方不允许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根除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宁静、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不当和政府管制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定义推广者:即乙方,是指与阿里云签署本协议由阿里云赞成发放优惠券的单位或个人。用户:订购阿里云官网产品服务的客户。优惠券:是指阿里云通过技术生成的、在阿里云平台具有唯一识别性的数字和字母组合。阿里云耗尽对优惠券及展现形式进行自主调整不当的权利,该调整不当不以拒给信息推广者为必要。有效推广业绩:通过推广者推广的尚未失效的优惠券,用户在阿里云官网首次购买的以包年包月类型售卖的服务所实际付现的部分(并应扣除用户退款服务所对应的全部实际付现金额)。甲方将在甲方官网(www.aliyun.com)上公布并不时修订与优惠券推广不无关系的规则(包含隐私权政策)及流程说明,相关规则及流程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甲方有权随时修改甲方发布的有关于优惠券活动规则的相关内容,只需提前15日公示于阿里云官网,并拒给信息乙方,而无需征得乙方的事先赞成。修改后的规则应于公示、拒给信息时或公示拒给信息指定的时间即时生效。在阿里云修改规则后,推广者如不赞成相关变更的,应开始与阿里云的相关合作,否则如继续推广,应被视作已接受了修改后的规则。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批准、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以下无正文】
甲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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